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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戚墅堰东方小学第二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员大会筹备报告
发布人:筹备小组 发布时间:2009/11/30 点击:
(2009年11月20日 戚墅堰东方小学工会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11月20日 魏乐群;27日徐明庭)
东方小学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
2009年11月20日
在上级工会及校党支部、行政的指导、帮助下,于
庭、吴雨成、薛文军、陆荣兵、孙军任组员的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于
名义向戚墅堰区总工会呈报《关于常州市戚墅堰东方小学工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报告》,戚
区总工会于
筹备小组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基层工会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讨论确定了工会委员会设正式委员5名,设候选
人6名,差额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各设正式委员3名,设候选人3名。
法律监督小组、法律咨询服务小组各设正式委员3名,设候选人3名。组织全体会员进行民主推荐候选人。在
会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党支部研究,由筹备小组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于
戚区教育工会联合会,同意后,于
审委员、女职工委员、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法律监督小组成员、法律咨询服务小组成员提交大会选举。
确定候选人后,筹备小组成员将于
选人、工会经审委员和工会女职工委员候选人选票各二套,投票箱一只,和记票工具。
确定选举工作人员3名(总监票人何伟成;监票人张琳艳;记票人李玲)。 确定大会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