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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局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常戚教委20095)精神,全区教育系统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重点要抓住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两个环节。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学好理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总的要求是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学习与解放思想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在解放思想中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把学习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查找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深入调研促进深入思考,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把学习和典型教育结合起来,使典型教育的过程成为加深科学发展观理解的过程,真正把科学发展观学懂弄通。现就做好第一阶段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做好准备工作

学习实践活动正式开始前,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局党委关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及时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调研,确定实践载体和具体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迅速传达局党委动员大会精神。各单位要迅速传达学习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要求,学习局党委书记贺国良同志在全区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在集中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措施。

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方案要充分体现实践特色,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整改,把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贯穿始终,把改革创新、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贯穿始终。方案形成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于324日前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抓好学习调研

要精心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握发展规律,更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开好动员大会。325日前,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全体党员参加。动员会议可邀请本单位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服务对象代表参加。主要负责同志要作动员讲话。着重讲清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讲清楚本单位的具体安排和目标任务,为学习实践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思想基础。

组织专题学习。制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学习效果“四落实”。学习计划要报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审定。要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先进典型报告会、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读好《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推动科学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

创新学习载体。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学习研讨交流,并根据实际,努力拓宽学习途径,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培训的效果。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区委组织的科学发展观“百题问答”和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专题调研。重点围绕“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常州东大门”这一主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深入调研与深化学习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查找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撰写出有内容、有见解、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第二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要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至少完成1篇心得体会文章和1篇调研报告。

三、围绕科学发展进行解放思想讨论

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讨论,着力消除广大党员、干部在科学发展上的模糊认识,确立科学发展理念,形成科学发展共识。要在全区深入开展“改进作风,开拓创新,增强科学发展能力”大讨论,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实现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讨论,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区上下思想解放大讨论的生动局面。活动过程中,要及时梳理党员干部学习讨论交流的成果,根据教育系统的特点,提炼总结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解放的新观点新认识、科学发展的好思路好建议,报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学习调研阶段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为学习实践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集中学习,带头作学习报告,带头找准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创新学习培训方式,不断丰富活动载体,激发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热情,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效。

 

 

中共常州市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委员会

                     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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